关于做好2024年夏季博士、硕士学位申请及学位论文
答辩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各专业指导组、各位导师及博、硕士研究生:
为做好我校2024年夏季博士、硕士学位申请及学位论文答辩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学位评定分委员会须指定专人审查学位申请人是否符合学位申请条件,包括申请年限、学位课程、科研成果、学费缴纳情况等,符合学位申请条件、具备学位申请资格者方可列入学位申请人员名单上报。
二、研究生学位论文在送审前必须通过学术不端检测,检测通过的学位论文才能进入送审程序。检测工作由学院具体负责,重复率合格比例原则上不超过20%,各分委员会可在此基础上,根据各自学科特点制定详细的检测办法。
三、博士学位论文、近三年“存在问题论文”导师所指导的硕士论文必须预答辩通过后提交研究生院安排送审,论文评阅费转账事宜另行通知;其他硕士学位论文由学院确定是否预答辩,并统一安排双盲评阅。评阅意见必须发给导师,不得直接发给学生。
四、学位论文答辩原则上应以现场会议的形式进行,如有特殊情况,经指导组和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同意,可采用网络视频方式进行学位论文答辩。
五、各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应认真行使审议职责,严抓研究生学位论文的审核工作,须至少安排一名委员参加所有博士学位论文、近三年“存在问题论文”导师所指导的硕士论文的预答辩和答辩。分委会召开全体委员会议时,要对研究生学位论文格式、论文选题、论文内容、论文水平及答辩情况等进行认真审议,尤其要重点关注学位申请过程中存在异议的论文,确保学位论文质量。研究生院将对各单位学位审核过程资料进行随机抽查。
六、各学院、学科和研究生导师应加大对研究生学位论文的把关力度,突出学术诚信审核把关,坚决抵制学术不端、学位论文作假行为,加强防范、加大查处力度。对于学位论文在国家和广东省论文抽检中出现质量问题的,学校将依据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七、根据学校保密工作的统一要求,凡涉密的论文必须根据《华南师范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保密管理暂行规定》(华师党委〔2014〕4号)的要求申请定密、定级,报学校保密委员会批准后方可开题及撰写,并按有关程序进行论文送审、评阅及答辩。内部论文不属于涉密论文,仅可向校图书馆申请一定年限内不予公开。
八、请各学院研究生工作办公室负责做好学位申请相关通知的发布、传达工作。由于学位申请人员较多,请各位导师、研究生严格按照《华南师范大学2024年夏季博士、硕士学位申请工作时间安排》(见附件1)安排学位申请事宜,凡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本次学位申请资格。
九、本次学位申请及学位论文答辩工作按照《华南师范大学博士、硕士学位授予工作细则》(华师〔2020〕14号)和《关于进一步加强研究生学位论文质量管理工作的通知》(研究生院网页2022年2月28日发布)相关规定进行,未尽事宜由研究生院和校学位评定委员会根据上级文件审议处理。
研究生院
2024年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