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规划合理,重视实验教学队伍建设
学校十分重视实验教学队伍的建设,制定了有前瞻性的队伍建设规划。
学校制定了“十一五”实验室建设规划(主文件为《华南师范大学关于进一步加强本科实验教学工作的若干意见》和《华南师范大学基础课实验教学示范中心管理办法(试行)》华师〔2005〕148号),其中提出了实验教学师资队伍建设的整体框架,并且明确要求实验教辅人员须占学校总编制的20%,2005年起进入实验教学系列的实验员必须具有硕士学位,工作期间必须参加学校安排的培训,以保障队伍素质不断适应新的实验教学要求。
近年来,上述规划得到很好的落实,大大促进了队伍的建设。
二、措施得力,引导和激励教师积极投入实验教学
学校和本中心制定并落实了一系列的相关政策和措施,对引导和激励高水平教师投入实验教学发挥了很好的推动作用。
首先,学校专门制定了《华南师范大学基础课实验教学示范中心管理办法(试行)》(华师〔2005〕148号),以引导和激励高水平教师积极投入实验教学。该文件提出,要加强人力资源建设,设立专项基金用于实验人员的继续教育;建立科学合理的竞争机制和综合考评体系,建立并完善实验技术人员的岗位规范,运用奖惩制度确保实验室各项工作顺利进行;制定行之有效的工作量计算方法,逐步实行按劳分配,充分调动实验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采取措施鼓励实验人员开展实验教学和学术研究活动,对其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以及在实验教学改革中所取得的成果应予以确认,并承认其工作业绩,并将其工作业绩与职称评聘挂钩,职称评聘应加强教学业绩的影响比重,等等。同时,学校制定的《华南师范大学教学、科研人员高、中级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试行)》(华师〔2008〕49号),在职称评审方面注意向承担专职负责实验教学的教师倾斜。
根据学校的有关文件,本中心结合本单位实际提出了相应的激励政策与措施,包括《数学科学学院福利基金分配条例》、《数学科学学院教学成果培育项目资助管理办法》、《数学科学学院本科生指导教师工作细则》、《数学科学学院聘请兼职教师管理办法》、《数学科学学院青年教师培养计划》等,进一步激励实验教学的教师进行教学改革与科学研究,争取高水平的教学科研成果。
三、制度健全落实,促进实验教学队伍的培养与提高
学校制定的《华南师范大学关于实施人才强校战略的若干意见》(华师〔2005〕167号文),明确对教师队伍建设提出了要求,同时并制定了相关的教师培训与提高的政策,这些政策适当向承担实验教学的教师倾斜,包括《华南师范大学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暂行办法》(华师〔2003〕70号)、《关于<华南师范大学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暂行办法>的补充规定的通知》(华师〔2003〕79号)、《华南师范大学教师在职培训进修暂行办法》(华师〔2005〕113号)等。
数学科学学院十分重视实验室建设,加大实验室建设经费投入,为教师提供优良的实验教学平台;完善用人机制,切实加强实验队伍建设;完善实验教学激励机制,不断提高实验教师的工作积极性;鼓励教师不断进行实验教学创新,提高实践教学的效果和水平;以学生社团活动和大学生参与各种竞赛为载体,激发教师和学生的创新热情。